
并未收到回复结果。。。。。
已隐藏内容

已分配商家 美团客服小美


1.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美团发送的所有(除平安银行)合同及征信授权书。第一次发送的2022年9月18日的征信授权书第三条内容为:“三、本人同意被授权人可将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政府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及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机构。本条授权内容不受本授权书项下的授权期限限制。”而后在 2024 年 9 月 5 日,美团金融处理组的客服又向本人发送了一份关于 2022 年 9 月 18 日的个人征信授权书。对比两次发送的征信授权书,其内容存在差异。 第二次发送的征信授权书第三条内容为:“三、本人同意被授权人可将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政府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及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机构,如由美团小贷与其他贷款机构联合向本人发放贷款的,本人授权同意可由美团小贷报送本人全部信贷信息(包括其他贷款机构发放贷款涉及的信息)。本条授权内容不受本授权书项下的授权期限限制。” 同一借款的合同及征信授权书,在本人把美团小贷举报到重庆人民银行以后,美团小贷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交材料时恶意修改,试图以此来规避监管审查,获得可代替其他合作的银行机构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借口及理由。出现了极为蹊跷的状况。当日竟存在2份征信授权书,且两份授权书的验证时间间隔仅仅只有0.02秒。在如此短暂的瞬间,要求我完成对两份授权书的仔细阅读、理解并准确签约,这是完全不符合常理和实际操作可能性的。这一现象不得不令人高度怀疑美团小贷在征信授权流程中存在故意设置障碍或采用不正当技术手段误导消费者的恶劣行径。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向重庆市人民银行举报美团小贷之后,这份9月18日的征信授权书内容竟然被篡改。这种公然篡改证据的行为严重藐视了法律的底线,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掩盖其违规操作的事实,逃避监管的处罚。我在签约合同时是不是只是进行点击确认合同就成立了。电子认证机构已沦为不法企业伪造电子签章的工具,形同虚设,与《电子签名法》立法宗旨背道而驰。严重违反了《电子签名法》的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